7.6 土钉墙


7.6.1 土钉墙支护工程施工前应对钢筋、水泥、砂石、机械设备性能等进行检验。
7.6.2 土钉墙支护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放坡系数,土钉位置,土钉孔直径、深度及角度,土钉杆体长度,注浆配比、注浆压力及注浆量,喷射混凝土面层厚度、强度等进行检验。
7.6.3 土钉应进行抗拔承载力检验,检验数量不宜少于土钉总数的1%,且同一土层中的土钉检验数量不应小于3根。
7.6.4 复合土钉墙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复合土钉墙中的预应力锚杆,应按本标准第7.11节的相关规定进行抗拔承载力检验;
    2 复合土钉墙中的水泥土搅拌桩或旋喷桩用作截水帷幕时,应按本标准第7.2节的规定进行质量检验。
7.6.5 土钉墙支护质量检验应符合表7.6.5的规定。
表7.6.5 土钉墙支护质量检验标准

续表7.6.5
    注:第12项和第13项的检测仅适用于微型桩结合土钉的复合土钉墙。
条文说明
7.6.3 进行抗拨承载力检测的土钉应随机抽样,检测试验应在注浆固结体强度达到10Mpa或达到设计强度的70%后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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